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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申請閱覽填寫須知與檔案應用申請書下載

  • 發布單位:龜山區戶政事務所

檔案應用申請書填寫須知
一、委託申請者,請檢具委託書;如係法定代理者,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。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,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。
二、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機關檔案,應遵守本所檔案閱覽、複製有關規定,不得有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之行為。
三、閱覽、抄錄機關檔案,每二小時收取新臺幣二十元;不足二小時,以二小時計算;複製之收費標準略以:
複製之收費標準略表
紙張複製 A4 B4 A3
黑白 2元 2元 3元
彩色 10元 10元 15元
備註 若需郵寄服務,郵寄費用實支實付;每次並加收手續費用50元。
其他複製方式依檔案管理局頒行之「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」收費。
四、申請書填具後,得以書面通訊方式郵寄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。
地址: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99號。
電話:(03)3201922轉分機833。
五、檔案應用場所:桃園市龜山區戶政事務所檔案閱覽處。
地址: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99號。
檔案應用申請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00至12:00、下午13:00至17:00,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。
檔案應用閱覽開放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:00至12:00、下午14:00至17:00,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。

服務電話:(03)3201922轉分機83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