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有關戶長為行方不明或失蹤人口,隨全戶遷徙登記一案。

  • 發布單位:龜山區戶政事務所

有關戶長為行方不明或失蹤人口,隨全戶遷徙登記一案。
處理情形:
內政部函【說明二】、有關戶長為行方不明或失蹤人口,並經警察機關通報特殊註記者,隨全戶遷徙登記時,得於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後,同時辦理戶長變更登記,以達簡政便民,符合實際作業。

釋令依據:
內政部102.5.10台內戶字第1020190256號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