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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桃園市飲料店自112年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。
發布單位:
龜山區戶政事務所
發布日期:
112-06-06
截止日期:
112-09-30
提供單位:
行政課
詳細內容:
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限塑政策擴大限制對象別,桃園市飲料店自112年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(包括石化基塑膠、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),限制使用對象包含茶飲店、咖啡店、冷熱飲店及攤商(舖、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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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112-06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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